減肥者必看的報載減肥新聞
若想參加纖體公司的減肥課程,請先看以下的幾則新聞:
產後減肥少婦枉死
蘋果日報2010年11月25日
22歲花樣年華少婦,兩個月前分娩誕下首個胎兒後,為求極速收身回復窈窕身段,食藥減肥。本周初少婦疑受減肥藥影響致心跳紊亂,突然在觀塘家中昏倒,當時少婦心跳停頓危在旦夕,雖經搶救回復心跳,但腦部缺氧嚴重受創一直昏迷,至前晚證實腦幹死亡。家人體會大愛無疆精神,無私捐出少婦一個肝及兩個腎臟,讓她續活三條人命,遺愛人間。
捐出肝、腎救人少婦,遺下初生嬰兒及丈夫。親友透露,少婦雖然剛分娩,但體形不算肥胖,對她疑服減肥藥後出事逝世感到可惜,家屬正忙着替她辦後事及安慰其丈夫,又為照顧嬰兒未來生活張羅。醫生稍後會替她剖屍找出死因。
獲少婦分別捐贈腎臟活命的兩名男女,昨晨接獲院方通知到醫院接受移植手術,至晚上手術順利完成。少婦的肝臟移植給一名末期肝癌患者,手術至昨晚亦告完成。
消息稱,枉死少婦現年 22歲,去年底懷有身孕,至兩個月前成功分娩誕下首胎嬰兒,令家人十分高興。據知少婦對產後身形十分着緊,擔心自己過胖,為求盡快回復產前窈窕身段,因此服食減肥藥收身。
懷胎 10個月,不少孕婦分娩後都急於瘦身,希望盡快回復窈窕身材。不過心臟科醫生指,部份產婦分娩後心臟功能會出現變化,亂服減肥藥可引起心律不正,嚴重的可引至心臟衰竭死亡。婦產科醫生則建議,產婦最快在產後六至八周,身體恢復正常後才適宜進行瘦身工程。
部份減肥藥含禁藥
心臟科醫生何鴻光稱,少婦死因可能是她本身的心臟有問題,在減肥藥影響下誘發心臟病;其次是事主產後心臟功能出現衰竭;最後不排除減肥藥含有損害心臟的禁藥。
他解釋,產婦在懷孕至生產過程中,心臟肌肉會出現變化,產後若服食藥物減肥可能會引致心跳不正常。此外,一些中成藥物或瘦身公司提供的減肥藥,可能含有禁藥成份,胡亂服食可能會影響心臟。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則表示,婦女產後六至八周,身體的荷爾蒙、子宮等才恢復正常,屆時始適宜進行瘦身。他強調,產婦要瘦身恢復往日的身形,事前最好經醫生檢查,確認其生產過程中的所有傷口都痊癒才能進行。此外,「大部份醫生都唔會贊成俾產婦食西藥減肥,最佳減肥方法係控制飲食及做適量運動」。他估計,一般產婦至少需一年努力才能回復昔日身形。
資料顯示, 04年一名本港菲籍婦人分娩後因身材肥胖,自行購買減肥藥服食後面色發白,感到身體不適,送院搶救後不治。
減肥不一定靠纖體治療師
星島日報 2010年11月16日
消費者委員會收到愈來愈多男士投訴健身中心和纖體服務,投訴人面對的不良經營手法,和女士的遭遇相若。當局除了加強宣傳,教育市民避免上當,或者設立消費者冷靜期,還可以從規管營養師操守方面下工夫,拓展其他專業減肥服務供市民選擇。
近年男士光顧減肥美容服務大增,原因是女士纖體美容市場接近飽和,纖體業積極宣傳拓展潛力龐大的男士市場,大眾傳媒亦塑造「標準體型」男士形象,和「標準身材」女士一樣,令不少不「達標」的男男女女「自慚形穢」。
今天不少男女希望擁有令人艷羡的身材,並非基於健康考慮,而是培養自信,企圖藉此有助社交和事業。
運動節食勝於靠機器
以前男士減肥,主要是因為身體出了毛病,例如患上糖尿或高血壓,遵從醫生囑咐,是必須療程。美容中心提供的減肥服務,則屬於可有可無,職員紛紛鼓其如簧之舌,甚至出動專家提供意見,當中不乏誇大肥胖情況來打擊客人自信,加強客人恐懼,令客人乖乖掏腰包購買昂貴而成效未必如預期的減肥套餐服務。
消委會曾經派出大塊頭男士「放蛇」,以顧客身分去多家美容中心查詢。根據香港大學 專家的評估,這位超重男士減磅八公斤較合理,可分十五至三十個星期進行。但是有纖體公司的纖體治療師竟指他有三十二公斤的多餘脂肪,其實他全身脂肪也就三十二公斤,如果盲從建議,減肥過度,可能營養不良。
部分美容中心過分標榜瘦身 ,已經有女士「思想中毒」,患上病態厭食,骨瘦如柴,臉容憔悴,弱不禁風,賠上美貌和健康。
無論男女,培養自信不一定靠瘦身,志願機構不乏培養自信的課程。要是尋求自我良好感覺,適量瘦身,較為自然的做法是節制飲食和運動,持之以恒,效果勝過倚賴美容中心的機器「速成」。
做好營養師專業註冊
美容中心並不獨攬纖體之道,坊間營養師可以透過專業評估,為市民度身訂造健康飲食餐單,賦以適量運動。由於社會比以前多認識癡肥之害,營養師的均衡飲食知識,再不限用於醫院膳食,已經擴及各類院舍、學校、食品製造。本港具有海外專業資格的營養師中,約兩成更自立門戶私人執業。
現時本港沒有營養師專業註冊制度,專業資格是靠英、美、加、澳認可。本港唯一可獲專業資格認可的課程,是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的學士後文憑,因為與英國機構合作,而獲得英國專業認可資格。
由於本港沒有註冊制度,任何人都可以營養學家、營養師自居,停牌處分無從說起。部分在美容中心掛有營養師職銜的員工,不一定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即使是獲得海外註冊資格的營養師,本港無法監管專業操守。
減肥代言人投訴大增
資料來源:雅虎新聞
消委會說,有關的投訴,涉及美容公司以免費減肥合約或招募瘦身代言人作為招徠,要求顧客先付一筆保證金,若減肥成功才可取回款項。
但消委會表示,即使顧客最後達到減肥目標,纖體公司也會求顧客維持體重一段時間,超標的話保證金就會被充公。
另外,又有纖體公司會在合約期內,不斷游說顧客購買減肥療程,有投訴人支付42000元,最後未能減到磅,也取不回保證金。
消委會指,部分減肥合約,寫明不保證療程會成功減肥,參與者必需配合飲食及運動,所以很難界定顧客減磅不成功的責任誰屬,在追討賠償時會有困難,呼籲消費者小心留意合約條文。消委會今年頭八個月,收到31宗有關投訴,而去年全年則有24宗。
纖體中心隨口噏劏港男
蘋果日報 2010年11月16日
身高 5呎10 要減到 113磅
近年專為港男而設的纖體、健身計劃大行其道,消費者委員會首次派人到纖體及健身中心放蛇,發現「劏男」手法較「劏女」更狠毒。職員隨口噏,指 5呎10吋高的放蛇男士體重應狂減至113磅,又因應顧客經濟能力度身訂做劏客療程,甚至施展美人計,死纏爛打強銷。有港男原本花 288元減肥,兩日內被游說付費 14.8萬元,未減磅先破財。
消委會一隊男職員先後到 15間纖體及健身中心放蛇,包括大型連鎖纖體及健身中心,了解其服務及費用,纖體中心療程收費 4,000至 42,000元;健身中心會籍費用則由 3個月 2,600元至七年 25,000元,結果顯示處處陷阱劏港男。
放蛇發現,不同纖體及健身中心所作的減肥聲稱及建議差異甚大。其中一名放蛇職員身高 5呎 10吋、體重 183磅,有纖體中心指他體重嚴重超標需減去 70磅脂肪。又有纖體中心聲稱 8星期內可「減腩」10厘米,放蛇職員再三追問,原來10厘米是指「上圍」、「肚腩」和「上、中、下腰圍」各部位減幅的總和。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委員梁光漢指出,纖體中心推銷手法誇張失實、似是而非,「用專業名詞,叫(消委會)同事由 183磅減 70磅,得番 113磅,超晒標準,冇專家喺度,冇自己睇過參考資料去聽,都會幾驚。」
消委會職員放蛇試探
香港大學生物科學學院農業、食物及營養科學部副教授李子誠指出,根據身體質量指數( BMI),該名放蛇職員應減去體重 10%即 18磅,若盲從纖體公司的減重建議,恐怕會營養不良。放蛇兵團又發現,纖體及健身中心不斷試探顧客的經濟能力,度身訂做劏客療程,再疲勞轟炸務求取得生意,又派出女職員游說。一個 10次的纖體療程,收費可由原先的 33,000元大幅減至 18,000元;一個健身中心會籍可由原價 13,000元減至 8,400元。
健身中心又以免費試玩招徠,但往往附帶條件。若非會員介紹,中心會收取服務費每次 150元。
也有健身中心職員以顧客未成為正式會員,試玩時將沒有教練指導及沒有保險保障為由,拒絕安排免費試玩,繼而游說顧客先買會籍,聲稱七日內試玩不滿意可獲退款。
疲勞轟炸易半推半就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指出,纖體和健身中心以疲勞轟炸方式推銷,會員往往半推半就應承,「佢哋擔心如果唔買,將來服務態度唔好。」她又批評收費「海鮮價」,呼籲消費者三思是否繼續光顧,「纖體及健身業界應制訂業內指引,提升行業服務水平。」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近年多了纖體公司推出男性減肥療程,總會已制訂守則供會員遵守,「但係一啲非會員公司,總會監管唔到。」
消委會 08及 09年收到有關健身服務投訴分別有 469及 514宗,今年首 10個月已有 777宗,男性投訴佔四分一;纖體服務投訴去年有 117宗,今年首 9個月有 66宗,當中 7%屬男性投訴。
免費做纖體代言人 萬元按金凍過水
蘋果日報 2009年8月21日
蘋果日報近一個月接獲 6宗投訴,指不斷收到美容店來電,轟炸式游說「免費」做纖體代言人,以「按金」可退回作招徠。為怕中年發福,中招的多為中年女士,以為抽中筍盤可免費減肥;結果店方所定極速減磅指標難以達成,萬元以上按金凍過水。
不保證療程成效
44歲的 May早前收到纖得掂職員來電,邀她到門市試做減肥療程。職員游說她付按金 5萬元參加「 4個月代言人計劃」,稱 4個月可減 30磅,如達標會按月退款,她遂以信用卡過數,但無簽正式合約。其後她細閱合約,當中提及「本中心並不保證有關療程之成效」,覺對客戶無保障。
纖得掂回覆,按顧問安排的療程次數及營養師指示,一般可於 4個月內減 30磅。按金用以鼓勵客人減磅,參加療程的客戶一般可獲退回。雖然 May未正式簽約,但發票上已簽署確認。但退款一事未作回應。
未纖體先借財務
收到必瘦站電話推銷免費纖體的 43歲黎女士, 7月中到分店被游說「免費」做「兩個月代言人計劃」,但指療程價值 29,900元,她須付按金。如在兩個月減 20磅,可按月退款。由於她只得一張信用卡及信貸額只餘 4,000元,職員「盡碌」 4千元後,游說她向財務公司借尾數,她擔心未減磅先欠債,最終沒確認貸款。
必瘦站對此個案不作回應。黎女士事後稱,店方讓她把 4,000元轉美容療程,但她原意是免費減肥,卻變相買美容療程,遂拒絕接受。
個案一:三管齊下未達標
體重同是 120餘磅的 39歲岑小姐及 55歲朱女士,雖然按 BMI( Body Mass Index)計算體重屬正常,也分別被 Dr.Pro及必瘦站說服成為代言人。店方承諾可於六星期內替其減 12磅,及一個月減 10磅,只要各付「按金」 2.4萬元及 1.5萬元;達標的話,可分 12期退款,磅數須維持一年。兩人誤以為保證成功及必可退款。
惟療程初期店方僅提供做纖體機,至中期只減約兩磅,其中岑小姐被 Dr.Pro職員游說加碼 5,000元做爆脂療程「催谷」減磅,她拒絕。兩人後期自行做運動及節食,期限屆滿分別減得 4磅及 8磅。Dr.Pro回覆,已與岑小姐達成和解協議,但沒透露具體內容。岑小姐事後稱,雖未達標,店方肯退回 2.4萬元。必瘦站就朱女士的個案,表示不會作出回應。
個案二:不保證療程成效
44歲的 May早前收到纖得掂職員來電,邀她到門市試做減肥療程。職員游說她付按金 5萬元參加「 4個月代言人計劃」,稱 4個月可減 30磅,如達標會按月退款,她遂以信用卡過數,但無簽正式合約。其後她細閱合約,當中提及「本中心並不保證有關療程之成效」,覺對客戶無保障。
纖得掂回覆,按顧問安排的療程次數及營養師指示,一般可於 4個月內減 30磅。按金用以鼓勵客人減磅,參加療程的客戶一般可獲退回。雖然 May未正式簽約,但發票上已簽署確認。但退款一事未作回應。
營養師意見:每月減 4-6磅最理想
香港中文大學營養研究中心營養師丁韻萍表示,有效減磅必須配合均衡飲食及適量運動,在一至兩個月的短時間內減 10多磅未必無可能。不過,部份纖體公司提供的營養餐單一式一樣,未必切合每人所需。「有?餐單係食少??,但未必夠營養。如落磅太急,只係先落水份,減慢新陳代謝之外,仲好容易反彈。」她提醒纖體人士,如減磅太急,當恢復既往的飲食習慣,體重便會回升,甚至比之前更重。
丁續說,女性最理想的減磅速度為每月 4至 6磅;而男性則為 7磅。減太急會引起頭暈及脫髮,女性甚至可能會經期紊亂。她建議在飲食上減少攝取脂肪,及做帶氧運動,以達致消脂效果。
健身噩夢 被迫簽 9.5萬合約
投訴健身中心的銷售手法今年大幅上升,截至 11月消委會共收到 247宗投訴,比去年全年 184宗勁升超過三成。當中有月薪 9,000元的打工仔,在 C Fitness先後簽下 95,000元課程,最終要向財務公司借錢填數。
28歲的潘先生兩個月前在屯門 C Fitness一連簽下 6年健身會籍及 100堂私人教練課程共兩份合約,共計 7萬元,惟健身教練上堂時常以生病或事忙為由缺席,十多堂健身課已換過四名教練,「每個新教練一開始就要我做體能測試,然後話我體能好差,再推銷其他健身課程,同我操練 的時間好少」。
向大耳窿借錢填數
他又說,該公司職員及教練甚至慫恿他向財務公司借錢報讀課程,令他不勝煩擾,最終被迫簽下另一份價值 25,000元的 50堂私人拳擊課程,「佢地一個人傾唔掂,就搵多幾個人一齊同我傾。最尾?次畀四個人夾住同我傾,我諗住起身走,但有個人企 在我面前擋住我,唔畀我走,係要逼我簽咗份合約先走得」。為付清合約款項,他真的向大耳窿借錢填數,生活費更要向家人伸手。
記者查看潘的兩份合約,發現條款對會員非常不利。除健身中心可隨時更改會員的私人教練, 150堂私人課程須在一年內完成,過期後公司不會退款,換言之潘先生須一星期上三次課。
浸會大學體育系副教授雷雄德指因每個人需要不同,不評論每星期三課私人教練課是否過多,但表示只有大約兩成參加者會長期到健身中心做運動。
擺劉心悠上枱屈客
蘋果日報 2011年10月30日
纖體呃 200萬 金融中女按樓填氹
台灣女星劉心悠出任代言人、分店達十家的雪纖瘦美容公司,爆出 200萬元又屈又呃超級無良銷售事件,相信是歷來最巨額纖體屈人個案,職員更擺劉心悠上 枱,聲稱以 20萬元讓出專用的減肥飲料給女受害人。受害人結果一年間欠下過百萬卡數,要按樓填氹,情緒大受打擊下買安眠藥自殺,幸友人及時阻止,並陪同她報警和向消委會求助。記者:李凱琳
專家之言:儀器消脂全部嘥錢
太空艙減肥、搣脂瘦身、遠光超音機震散脂肪等療程,光顧美容纖體公司一次,至少過千元,但營養師和醫學界人士指出,所有借用外力試圖推散脂肪的方法均不可行,完全是「 嘥錢又嘥氣。」
香港肥胖醫學會會長周振中指出,利用儀器推開或震動脂肪,以令脂肪自然分解排走的學說毫無根據,「脂肪係體內的熱量,唔會因為外來的施力而消失,除非你做運動去使用呢?熱量。」
至於減肥食品的成效,他解釋,所有食物都有一定熱量,故不可能會出現「食完即減磅」的效果,「除非佢有肚瀉成份,但佢瀉出來多數都係水份,唔會係你肚腩的脂肪囉!」
營養師楊慧珍亦提議市民,就算食用減肥產品,亦不一定代表成功減肥,「減肥食品降低用者食慾,令佢唔想食嘢,如果繼續放肆食嘢,最後都會因為吸收過多熱量而瘦唔到。最有效 的減肥方法,都係運動同控制飲食,無得走偏門。」
過瘦求診 醫生照開「冰」減肥藥
經濟日報專訊 2012 年3月2日
停吃即增磅會上癮 恐損心臟嚴重奪命
瘦身文化隨時搞出人命,醫藥界相信本港有數十至數百名減肥醫生,本報記者放蛇發現,有醫生只收220元就給過輕女送上一個月量的「冰」類減肥藥「芬特明」(Phentermine),且由私櫃取藥,疑為避過調查。
有業內人士指,此類減肥藥停藥體重即反彈,女士猶如上癮般不斷就診。
處方過瘦病人 失德可聆訊
肥胖學會會長周振中醫生認為,醫生向體質指數(BMI)只有17的病人處方芬特明已涉操守問題,足以要召開醫委會聆訊,關乎專業失德。周又指,芬特明最多可連續服3個月,停藥便反彈,若病人為減肥持續服用,醫生又處方,可致精神錯亂,影響心臟,嚴重會死亡。他說本港不時有服芬特明出事個案,只是常不能完全肯定與芬特明有關。長沙灣一名杜姓的西醫在網上出名減肥,本報一名過輕女記者5年前放蛇已獲處方芬特明,近日再派出過輕記者求診,告知護士想減肥,即獲安排6至7人一組進入診症室磅重、度高。記者高約170厘米、體重約50公斤(110磅),BMI僅17.3。杜醫生見記者後說:「你BMI正常,還要減肥?為靚無辦法啦。」
稱月減10磅 午餐飲水食藥
他隨即在櫃桶底抽出一包30粒藥丸拋給記者,「每日早餐前食一粒,一個月可減5至10磅,食完不要飲咖啡、食零食汽水,之後你會無胃口、午餐飲水、食菜就算啦!」記者問醫生會不會有副作用,杜反問:「你有無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有無食過西藥肥減?無就無事,只是首7日心跳會加快,其餘無問題!」記者被收費220元,昨晚致電診所要求回應,杜醫生未有回覆。該包膠囊藥丸標示為「Panbesy」,成分是芬特明,屬安非他命類減肥藥;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指引訂明,只適合BMI超過30的癡肥病人服用,最多可連續服12周,長期服可致成癮、不安、甚至心血管疾病。本港10年及11年分別入口110.7公斤及89.4公斤芬特明;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根據入口量推算,每日有6,000至1萬港人正服用,用量過去5年趨升。副會長崔俊明指,毒品「冰」與芬特明化學結構相似,會出現幻覺、心臟問題、精神抑鬱。
於櫃底取藥 疑為避過調查
周振中相信芬特明在公院幾乎「零處方」,因已知副作用,故龐大的入口量肯定是用在纖體中心和私家醫生的市場。有熟悉醫生運作情況人士估計,香港有300名減肥醫生,他指:「一粒芬特明只要數角至1元,你一包付200元,好好賺,且你停食,會重量反彈,於是不會停;隻藥唔會上癮,但你為瘦,行為就好似上癮一樣。」而且藥物來源,亦「未必見得光」,故才在櫃桶底取出藥物而非配藥處,「危險藥物要登記,入太多會引人懷疑」。香港藥學會副會長鄺耀深指出,本港現時並無指引規定醫生不可向哪一種人處方芬特明,「醫生開給你,可以說他道德有問題,可去投訴他,但偏偏求診者正是要這種藥減肥,變相無人投訴,即使出事亦不會說出藥物來源。」他認為衞生署應主動出擊。衞生署指芬特明的註冊用途是治療肥胖症,屬危險藥物,醫生供應給病人後,須依法在危險藥物登記冊內記錄病人資料,沒妥善備存紀錄最高可被罰款45萬元及監禁3年。
花 15萬健身竟遭教練呃鐘
蘋果日報 2012 年3月22日
入會健身中心,除留意銷售手法,也應核對使用堂數是否與實際相符。有 C Fitness 會員反映,經不同健身教練游說,三個月花費逾15萬元入會兼購買私人教練課程,惟教練常遲到早退甚至缺席,查看上堂紀錄竟發現使用堂數被作大,質疑中心「呃鐘」,已報警及向消委會求助。
30餘歲的林先生因小腿疼痛,醫生建議多做運動,他入會 C Fitness 屯門分店健身,去年7月簽下三年健身會籍連50堂私人教練課程,隨後兩個月加簽五張私人教練合約,合共290堂,全部共花費15.4萬元,部份堂數有效期只有數月,「諗住搵私人教練指導會好啲,每堂500蚊,但冇指定用邊個教練,點知每次去唔同教練都叫我加堂簽約,話對我雙腳有幫助」。
他一星期到中心健身兩次,每次兩至三小時。惟多名教練經常遲到早退,甚至借故離場及缺席。此外,他發現預約堂數與中心紀錄不符,經常報大數,「明明預約兩個鐘,接待處職員就話我約咗三個鐘,叫佢更正又話改唔到,要我同教練講,教練就話幫我搞掂,有冇改都唔知」。
上堂紀錄4個月錯8小時
至去年9月底因有教練缺席,他要求中心列印上堂紀錄,竟發現堂數與實際不符,短短四個月最少被報錯8小時。「我返輪班有更表對番,有啲時間返緊工,佢顯示我上堂扣咗錢,有啲明明下午上堂又寫中午」。 C Fitness 至截稿未有回應。
消委會今年頭一個月共接獲21宗健身中心投訴,去年全年共705宗。律師梁永鏗表示,消費者付款後,若商戶未能提供相應服務,便應退款,「如果客人證明到健身公司有多次紀錄出錯,有機會涉做假資料同訛騙,可報警求助」。
舒適堡簽約 2年變 20年
蘋果日報 2012年2月20日
健身中心迫客簽長約有增加趨勢,有人簽下兩年約,事後才發現合約所寫的竟是 240個月, 0字與其他字重?難以察覺;也有中心職員訛稱可分 15年期繳付 15年費用,混淆月供款與總金額,事主一夜間欠下巨債。
舒適堡逼腦癇漢簽 30年合約
蘋果日報 2012年2月21日
繼有市民投訴在健身中心簽約兩年變20年,昨再有市民向電台投訴稱,其患腦癇症的兒子,早前在太古康怡舒適堡遭職員「圍攻」,被迫簽咭7萬多元,簽訂長達30年的合約。事主因剛剛大學畢業未有經濟能力,要由家人還債。投訴人馮先生昨向本報表示,去年11月底,其30歲、患有輕微腦癇症的兒子與工人在康怡逛街時,被商場內的健身中心推廣員以「贈品」游說內進。馮先生引述兒子形容當時的情況:「佢話有幾個人圍住佢,佢冇食藥好唔舒服,暈陀陀。」結果他被迫簽了一張2萬多元的2年合約。未幾,一名經理稱有更優惠計劃,提供另一份長達30年的合約。
涉款約七萬
「好明顯覺得佢好呃,有咩理由長30年?」馮先生稱,兒子最後被職員多取兩張信用咭過數,涉共約七萬元。馮先生表示,兒子剛於理大機械工程系畢業,但為人怕事,他當日得悉事件,即時到中心與職員對質,對方指其兒子已簽約,不肯轉名及退款,「佢哋叫我報警,但警察嚟到話唔受理」。他向消委會投訴,但消委會着他循法律途徑追討。
舒適堡回應指,馮先生簽合約前,職員已清楚解釋合約細節,他亦在每項內容簽名確認,是他選擇參加360個月的計劃,因為月費只需188元,符合他本人預算。舒適堡續稱,已於接獲馮父投訴後翌日,與他們解決有關合約問題,並已妥善處理退款,但馮父指他們沒退款。健身計劃合約的長短,是按客戶要求及需要而制定,年期較長的計劃,相對較優惠。
律師梁永鏗表示,投訴人若要追討已繳付費用,並非無機會,「例如事主當時有冇機會睇合約?精神狀況?就算上到法庭,法官都會考慮,有冇人會簽30年嘅合約。」
纖得掂蠱惑腳一磅呃$36000
涉令顧客體重超出瘦身目標
蘋果日報 2012年10月11日
藝人胡杏兒曾代言的「皇室纖形」,屬下纖體公司「纖得掂」兩名職員,疑趁兩名男顧客磅重時出「蠱惑腳」踩磅,令他們的體重超出瘦身目標,因而取不回共六萬元按金。其中一名客戶僅超重一磅,痛失3.6萬元。前經理昨以控方證人出庭,大爆老闆講過,「唔介意用呢啲方法……總之唔可以俾人達標」。 記者:李啟發
被告為26歲的邱杏樺及24歲的江佩彤,均為纖體治療師,據知仍在職,否認一項欺詐罪。39歲前經理梁惠蓮昨以控方證人作供,指公司在09年推行「目標必達療程」,指明客戶於限期內減至指定磅數,可獲退回按金。同年10月13日早上,原本體重191.4磅、任職公務員的36歲事主伍英時,到旺角分店磅重,但未能於兩個月內減25磅,故不獲退回3.6萬元按金。
「總之唔可以俾人達標」
伍下午折返要求再磅,但被拒絕。他離開後,女店長對下屬說:「唔可以畀佢達標。」伍於晚上再折返要求磅重,梁惠蓮終特准他再磅重,惟她發現首被告期間出術,「用腳掂住個磅」,伍終超標一磅。
三日後,原本180磅的32歲運輸工譚卓琦,在旺角分店磅重時,梁又目睹次被告踩磅,譚終超標三磅,無法取回2.4萬元按金。梁認為踩磅「係唔應該」,相信是店長安排,加上事主在場,故她不便開聲。梁更爆料指,老闆袁偉文曾於會議上說「唔理咩方法,總之唔可以俾人達標」。梁指公司背後立場其實是「唔想退款畀客人」,認為此銷售手法不正確,「但我改變唔到」,故早於案發前一個月已請辭,離職前主動報警。辯方律師指被告無踩磅,直指梁身為主管,是決定「出術」的人,但梁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