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顧客 舒適堡老闆夫婦被補
健身美容中心舒適堡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不良營商手法,海關拘捕四人,包括大股東陸毅強夫婦。案情指一名女子在旺角舒適堡被女職員騙去信用卡聲稱查看是否有公司優惠,事後卻擅自碌卡過數3.8萬元替事主購買10年會籍。被捕四人由35至59歲,分別是大股東陸毅強及其妻子何玉華、一名女經理及一名女職員。
屢次欺騙顧客終被補
創立於1986年的健身美容中心舒適堡,是本港最大規模的健身公司之一,業務遍及香港、內地及澳門,擁有50萬名客戶,但其銷售手法多次惹起爭議,曾被投訴強迫顧客簽長約,以及未經卡主同意下擅自碌卡購會籍等。舒適堡由陸毅強(59歲)夫婦創立,妻子何玉華做美容中心出身,1986年在美孚新邨開設第一間舒適堡,29年間健身中心及美容中心擴張至有約50間。
訛稱有着數涉款3.8萬
此案涉及威嚇性營業行為,令顧客作出交易決定,倘管理人員縱容或同意下屬以不良手法銷售,亦須負上刑責。事發於今年3月,女事主在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舒適堡跑步健身期間,一名女職員走來推銷10年會籍,本身已有相關會籍的女事主清楚表明沒興趣,女職員即訛稱替她查看有否公司優惠,誘使她交出身份證及信用卡,事主以為「有着數」不虞有詐交出,豈料職員用其信用卡擅自替她碌卡3.8萬元購買10年會籍。事主驚聞後再度拒絕,但該女職員竟說:「冇得唔要,過咗數,唔係你要唔要,公司畀你就要。」在對方威嚇及壓力下,不懂應對的事主最終簽收了信用卡收據及相關的會籍合約,之後她向海關投訴,海關經過五個月調查後認為投訴成立,於是採取行動。
欺騙加威嚇